4月30日,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、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,提高各板块上市财务条件,进一步明确板块定位要求。上海证券报记者注意到,在新规发布后的第一周,5月10日,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,拟于5月16日审议企业的发行上市申请。其中,审核1家深市IPO发行上市申请,1家沪市再融资申请。
记者了解到,自去年“827”阶段性收紧IPO节奏相关政策发布以来,沪深交易所提交注册和取得注册批文的公司数量,总体保持平稳。同时,受多重因素影响,提请上市委审议的项目数量同比有所减少。
市场人士认为,此次沪深交易所召开上市委审议会议,是落实发行上市新规、持续平稳推进发行上市审核的具体体现。一是近期证监会和交易所陆续出台资本市场“1+N”配套制度规则,其中的发行上市规则修改了主板、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和板块定位要求。具体的制度完善后,平稳推进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有了更为明确的标准。二是前期多数公司因IPO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超过有效期而中止审核,日前,申报企业陆续提交2023年财务数据,进入恢复审核程序,相关审核工作需要继续依法依规予以推进。
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,沪深交易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“国九条”和配套政策文件精神,在保持发行审核常态化的同时,进一步强化发行上市审核从严把关,坚决淘汰问题企业,切实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。在发行上市审核推进中,也将进一步处理好投融资关系,把握好一二级市场平衡,全链条加强监管,把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摆在更加突出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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